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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水利建設類

建構民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北水特分署落實水源回饋費,使水利建設在不破壞自然環境下,辦理水資源保育、排水、生態遊憩觀光設施及其他水利設施維護管理事項。

103-113年五區共完成 201

水利工程

87項
103年~113年五區使用經費為
170,848,123 

雙溪
5,672,673
石碇
62,186,951
坪林
14,959,370
烏來
7,167,303
新店
80,860,826
水利工程各類別103年~113年項數

水利工程105年~113年經費

設施維護


103年~113年各區使用經費為
 245,058,296 
114項
雙溪
45,520,437
石碇
59,162,417
坪林
18,221,518
烏來
12,455,147
新店
109,698,777
設施維護各類別105年~113年項數

設施維護105年~113年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