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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水利建設類

建構民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北水特分署落實水源回饋費,使水利建設在不破壞自然環境下,辦理水資源保育、排水、生態遊憩觀光設施及其他水利設施維護管理事項。

103-112年五區共完成 171

水利工程

74項
103年~112年五區使用經費為
162,894,246 

雙溪
5,672,673
石碇
60,698,912
坪林
13,621,873
烏來
7,167,303
新店
75,733,485
水利工程各類別105年~112年項數

水利工程105年~112年經費

設施維護


103年~112年各區使用經費為
 380,868,042 
97項
雙溪
43,320,437
石碇
50,003,461
坪林
18,221,518
烏來
9,831,382
新店
96,023,047
設施維護各類別105年~112年項數

設施維護105年~112年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