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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環境教育設施場域戶外學習

主題名稱

員工環境教育課程研習

主題說明

依環境教育法第19 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本計畫於計畫執行期間共辦理環境教育學習課程2場次,每場次各4小時,及室內專題演講1場次2小時。

總場次

3

對象

其他

參與人數

100

總人數

0

男生

0

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