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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案件說明: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核

服務說明:

依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應擬具水士保持計畫者

申請對象:

水土保持義務人(土地所有權人、經營人、使用人)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如非申報人之土地,則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租賃契約之影本。
二、處理土地位置圖。
三、水土保持設施:平面配置圖(含排水系統、構造物)、構造物示意圖、賸餘土處理地點及安全設施。
四、修築道路:平面配置圖、構造物示意圖、賸餘土處理地點及安全設施。
五、改善道路:路段位置圖、各路段改善內容、數量及其平面配置圖、賸餘土處理地點及安全設施。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土地謄本(需申請人提供地段地號)。
二、地籍圖謄本(需申請人提供地段地號)。

申請方式:

臨櫃

交付方式:

公函

處理期限:

20天

繳費模式:

免費申請

檔案下載:

檔案下載:如後附件。

  • 新北市政府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核程序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PDF
  • 新北市政府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核標準作業流程圖 PDF
  • 新北市政府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核標準作業程序 PDF
  •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PDF
  • 發布單位: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發布日期:1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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