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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遊樂設施檢查申報

壹、相關法令及規定:

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三」、「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貳、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申報書。
二、機械遊樂設施安全檢查報告書(1式3份)。
三、專業技師或內政部指定之檢查單位開業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文件。

參、作業內容:

流程說明,如後附件。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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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械遊樂設施定期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書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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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械遊樂設施竣工檢查、定期安全檢查(複查)報告書 PDF
  • 機械遊樂設施檢查作業流程圖-113.2.29 PDF
  • 發布單位: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發布日期:113-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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