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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圖說影印

壹、目的:

提供民眾申請建築執照卷內之文件、圖說之影印。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依據建築法第70條及內政部75.04.10台內營字第368970號函辦理。

參、申請圖說影印應備書圖文件 (如附件一):

一、申請書 (如附件二)
 (一)註明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之字號,查詢方式如下:
  1.依據使用執照謄本上之記載
  2.依據建物登記簿謄本上記載
  3.依據建物測量成果圖上記載
  4.其他相關單位記錄
 (二)註明本次申請範圍(第幾棟、第幾樓)
二、雙方身分證影本與印章 (房屋所有權人及代理人)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所有權人及代理人為營利者應附)
四、房屋權利證明文件 (以下項目擇一檢附)
 (一)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二)建物登記簿謄本正本
 (三)建物測量成果圖
 (四)法院告訴證明文件
 (五)使用執照存根或建造執照存根聯影本
 (六)其他可佐證之文件

肆、申請人資格:

一、建築物所有權人
二、權利關係人或法律上有利害關係者
三、受委託人 (應備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影印本)

伍、申請流程:

本分署受理申請案件後,依申請內容檢核、調閱執照案卷,調檔後電洽申請人確認圖說或由申請人赴本分署親自選圖,後遂行影印圖說作業。申請作業流程圖詳附件三。

相關檔案

  • 附件一 應備書圖文件 PDF
  • 附件二_圖說影印申請書_分署 PDF ODT
  • 附件三_申請作業流程圖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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