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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申請

壹、相關法令及規定:

建築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貳、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計圖說。
三、設置處所現場照片。
四、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安全證明書、廣告物電器配置安全證明書(如附件)。
五、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處所使用權同意書(如附件)。
六、設置處所之所有權證明文件。(申請地面樹立廣告者,應加附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謄本)
七、委託書。
八、申請人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九、承造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十、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之文件。

參、補充說明:

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之招牌廣告,其系統連網環境欠缺資通安全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全者,主管建築機關得以書面命設置者立即停止使用並改善之。

肆、作業內容:

流程說明:如後附件。

相關檔案

  • 1_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申請書-113.2.7 PDF
  • 4_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安全證明書 PDF
  • 4_廣告物電氣配置安全證明書 PDF
  • 5_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處所使用權同意書 PDF
  •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審查作業流程圖 PDF
  • 法規_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_1120419 PDF
  • 發布單位: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發布日期:1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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