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土石標售說明
一、投標資格
- 1、可以參加標售之廠商資格主要以符合「經濟部水利署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土石處理原則」第3點第2項或「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第6點第1款規定之第一類廠商為限。
-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第二類廠商得參加投標或申購:
- (1)緊急疏濬。
- (2)經執行機關認定疏濬河段土石品質屬無須碎解及洗選加工者。
- (3)水系水庫位屬運輸成本高或土石去化困難者。
- (4)經公告申購一次而無廠商提出申購者,其再次公告時。但再次公告有減價者,仍以第一類廠商為限。
- 3、第二類廠商依前項第4款規定參加投標或申購時,應與第一類廠商共同提出。
二、得參與投標之廠商資格分為二類如下:
- 1、第一類:於開標前一日屬地礦中心依「第一類砂石碎解洗選場現地認定基準」規定公布之廠商。
- 2、第二類:指非第一類廠商而依法辦妥土石採取業(營業項目代碼: B6)、建材批發業(F111)、建材零售業(F211)、綜合營造業( E101)、土木包工業(E102)、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專業營造業( E103021) 、疏濬業(E401)、農藝及園藝業(A101)、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 、水產養殖業(A301030)、非金屬礦業( B202)、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C901)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等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者。
三、招標資訊:
「本網頁僅供參考,不作為投標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