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94 年起彰化縣線西、伸港、和美等地區陸續發現公有河川地遭非法棄置
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污染事件。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基於保護民眾身體健康與
避免污染進一步擴大,持續編列預算執行場址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98 年12 月
水利署三河局併同烏溪和美場址、西濱場址兩場址,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
院(以下簡稱工研院)辦理「烏溪和美交流道旁下游河段 2 處廢棄物委託污染調查
及設計監造計畫」,以協助進行場址污染調查與後續清理設計規劃、場址清理監
督等工作,並於100 年3 月28 日完成場址內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及妥善處理。
「烏溪和美交流道旁下游河段 2 處廢棄物委託污染調查及設計監造計畫」於
98 年12 月3 日簽約,99 年2 月2 日完成烏溪和美場址污染調查並提送污染調查
報告、場址測量報告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99 年3 月1 日提送「烏溪和美交流
道下游河段2 處廢棄物清理計畫」勞務預算初稿。「烏溪和美交流道下游河段2
處廢棄物清理計畫」經審定後於99 年10 月27 日辦理第三次公開招標,由台灣
瑞曼迪斯股份有限公司團隊(共同投標廠商第二成員:義力營造有限公司;共同
投標廠商第三成員:億裕通運有限公司)以3,837 萬元得標。
廠商自 99 年11 月10 日開工日起至100 年3 月28 日報請竣工,共計執行廢
棄物挖掘與分類7,862.61 立方公尺,有害廢棄物包裝秤重2,316.354 公噸,有害
事業廢棄物清理(含清運及處理)2,329.62 公噸,一般不可燃廢棄物清理(含清運及
處理)260.26 公噸,一般可燃廢棄物清理(含清運及處理)199.8 公噸。場址清理後
由「烏溪和美交流道下游河段2 處廢棄物清理計畫」承攬廠商現地自主檢測,確
認已將場址內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完成。再由「烏溪和美交流道旁下游河段2 處
廢棄物委託污染調查及設計監造計畫」執行場址清理完成驗證。分別於100 年3
月11~19 日及3 月25~28 日執行兩批次的和美場址驗證工作,共採集90 件樣品;
100 年3 月11 日及3 月25 日執行兩批次的西濱場址驗證工作,共採集62 件樣品。
場址驗證結果確認廠商已將場址內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完成。
英文摘要
- 作者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
- 出版項 /台中市: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100.06
- 版本項 /初版
- 分類號 /4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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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資訊
暫存書單 | 登錄號 | 館藏地 | 年代號 | 狀態 | 借閱到期日 | 分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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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009442 | 圖書室B1(中辦) | 201106 | 在館 | 水利署總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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