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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 年8 月8 日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期間使曾文水庫尖峰進
水流量高達11,729 秒立方公尺,逼近集水區最大可能洪水12,430 秒
立方公尺,水庫水位由標高194.63 公尺迅速竄升至標高230.96 公尺。
曾文水庫雖然安全渡過防洪運轉,且有效降低洪峰3,362 秒立方公尺,
但為加強災防,水利署要求南水局針對氣候變遷及異常天候檢討曾文
水庫運用要點及水門操作規定之妥適性。
本報告主要辦理成果如下:
1. 以新修訂之運轉規則模擬設計洪水及莫拉克颱洪,顯示自標高
230 公尺以下開始運轉,水庫得以安全。
2. 在下游河道處於低水流況時,建議先以電廠或永久水道放水路放
水以示警告,其後再開啟溢洪道以最小容許放水量洩洪。
3. 當下游河道已處於高水流量時,得以中正橋或走馬瀨橋之水位增
量超過3.5 公尺為判斷標準,直接啟用溢洪道洩洪,不需再執行
警告性放水。
4. 預期發生超大豪雨之颱風情況時,應在中央氣象局發佈海上及陸
上颱風警報後即開始執行調節性放水。
5. 修正後之超大豪雨情況運轉起始水位附表二比原規定略微提前
開啟溢洪道洩洪。
6. 修正後之未達超大豪雨情況運轉起始水位附表三,顯示自標高
226 公尺開始啟用溢洪道洩洪,水庫最高洪水位不超過標高
227.5 公尺。
7. 在水位標高228 公尺以上執行防洪運轉不宜考慮減洪,以確保
水庫安全。
8. 以標高227 公尺為目標蓄水位修訂關閉溢洪道閘門條件之附表
六,另建議採用動態規劃法即時分析閘門關閉策略。
9. 自低水位開始運轉設計洪水,水庫可能放水不及,本報告提供附
表七供運轉參採,以及時執行溢洪道自由溢流洩洪。
ii
10.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緊急運轉可確保水庫安全,放水限制為每半
小時流量增加率不得超過1,050 cms,另外允許放水流量大於進
水流量之洪峰500 cms。
11.莫拉克風災造成曾文水庫大量淤積,年平均減供水量3,769 萬立
方公尺,且集中在枯水期。本報告在不減少農業標的用水、缺
水指數SI 較小及最小空庫日數下研擬TE99 規線,可使農業用
水年平均增供105 萬立方公尺。
12.本計畫就初步分析成果辦理地方說明會,蒐集意見供規則修正參
採。
13.建議對嘉義縣大埔鄉有淹水之虞土地進行洪泛管制,並給予土地
所有人適當補償。
- 作者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 出版項 /台南縣楠西: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099.09
- 分類號 /328.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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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資訊
暫存書單 | 登錄號 | 館藏地 | 年代號 | 狀態 | 借閱到期日 | 分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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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009482 | 圖書室B1(中辦) | 201009 | 在館 | 水利署總館 | ||
MC001709 | 圖書舘 | 201009 | 在館 | 南區水資源分署 | ||
MC001710 | 圖書舘 | 201009 | 在館 | 南區水資源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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