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依據海岸管理法第18 條規定,一級海岸防護計畫擬定機關應視海岸情況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作必要之變更。109 年6 月15 日業奉經濟部公告實施「雲林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為利於114 年完成必要之變更,本計畫依據「海岸管理法」規定及立法精神,內政部「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及經濟部水利署「海岸防護整合規劃及海岸防護計畫擬訂作業參考手冊(第一次修正)」,進行雲林縣一級海岸防護整合規劃及防護計畫通盤檢討作業。
- 作者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 出版項 /嘉義市:第五河川分署
- 版本項 /初版
- 分類號 /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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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藏資訊
登錄號 | 館藏地 | 年代號 | 狀態 | 借閱到期日 | 分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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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015412 | 圖書室B1(中辦) | 202502 | 在館 | 水利署總館 |